
現場執法記錄儀(yi) 集拍照、攝像、錄音、GPS定位、對講等功能為(wei) 一體(ti) ,能夠對執法過程進行現場情況數字化記錄,起到收集、保存和固定證據的作用,實現執法、取證同時進行。且具有重量輕、體(ti) 積小、容量大、便於(yu) 攜帶等特點,不僅(jin) 有利於(yu) 提高辦案效率,還能對執法人員加強監督,防止出現執法糾紛。
執法記錄儀(yi) 的使用既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,又提高了價(jia) 格行政執法水平,能夠提醒執法人員規範自己的執法行為(wei) ,提高執法質量及水平,使價(jia) 格行政執法更陽光、透明、公正,在推動檢查人員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方麵將起到積極作用。
